夫妻离婚保险单怎么处理?
夫妻离婚保险单的处理首先要区分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1.属于个人财产的保险单,离婚时无需分割。
2.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保险单,有三种常见的处理方式:
(1)退保平分现金价值
长期险一般都有现金价值,退保后能拿回一些钱。如果选择退保,那么退回的现金价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平分。
不过,这种保单分割方法损失可能比较大,在双方能够协商的情况下,一般不建议选择。
(2)协商补偿、继续持有
为自己购买的保单,在补偿另一方应得的现金价值后,可以继续持有。
(3)变更投保人
如果是夫妻一方作为投保人,另一方是被保险人,双方协商后,被保险人补偿对方一定的金额(通常是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半),并把投保人变更成自己,保单继续有效。
夫妻离婚保险单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况有哪些?
夫妻离婚保险单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况大致如下:
1.结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保单,其现金价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购买,但婚后继续用共同财产缴费的保单,婚后缴费部分对应的现金价值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生存到一定年龄为基础条件的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合同获得的保险金或者对于已交保费的保险分红收益,也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离婚后发现有未分割的保险单如何处理?
离婚后发现有未分割的保险单的处理方式是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