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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要如何规定并案

2023-05-30 11:15:01 来源:互联网

哈喽小伙伴们 ,今天给大家科普一个小知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或多或少的都会接触到行政诉讼要如何规定并案方面的一些说法,有的小伙伴还不是很了解,今天就给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关于行政诉讼要如何规定并案的相关内容。

一、行政诉讼要如何规定并案

行政诉讼申请并案的规定是: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类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且经当事人同意的,可申请并案,属于共同诉讼。


(资料图片)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类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应当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二、行政诉讼如何去写诉状

(1)标题。写明行政起诉状。

(2)首部。必须分别写明原告和被告的有关情况。

(3)正文。正文内容包括三项: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地址。

1.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是正文的第一项内容,即是原告提起行政诉讼要解决的问题,要达到的目的。

2.事实与理由。这部分要写清楚提出诉讼请求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这部分内容要求原告就诉讼请求、列举的事实、阐述的理由所举之证据,应当详细、分明,以便人民法院在办案过程中核对查实。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行政诉讼的诉状如何去写

(1)标题。写明行政起诉状。

(2)首部。必须分别写明原告和被告的有关情况。原告要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地址等情况,由于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有管辖的范围,被告栏要写明被告机关或组织的全称、地址,以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3)正文。正文是行政起诉状的核心内容,正文内容包括三项: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地址。

1)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是正文的第一项内容,即是原告提起行政诉讼要解决的问题,要达到的目的。2)事实与理由。这部分要写清楚提出诉讼请求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理由是在叙述事实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分析,论证诉讼请求合理合法。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这部分内容要求原告就诉讼请求、列举的事实、阐述的理由所举之证据,应当详细、分明,以便人民法院在办案过程中核对查实。

(4)尾部。包括附项和落款。要写明起诉人的姓名、日期,在附项中写明本诉状副本份数。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行政诉讼要如何规定并案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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